欄目:失業保險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9-08-16
失業保險金的作用是保障失業期間基本生活,現在社會發展了,失業的人少了,很多人都不了解失業保險金怎么領,所以,給大家普及一下失業保險的知識,讓大家更加了解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怎么領
一、職工失業后,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應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在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將失業人員檔案提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
二、失業人員應持本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有關材料,在6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領取有關證件。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15日內審核確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資格和期限,并予以公布。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確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資格和期限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直接責任人行政處分。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是多久?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其本人累計繳費時間長短的不同,劃分為三個檔次: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最長能夠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條例》中關于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的規定,不能理解為繳費時間達到上述要求的失業人員都能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在具體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檔次內,根據失業人員繳費時間的長短,相應拉開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差距。例如,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2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增加2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至于具體檔次如何劃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享受期限18個月和24個月的規定,也可以照此劃分具體檔次。
失業保險金領取是有期限的,不是說你失業了可以一直領取失業金生存。了解更多失業保險的政策、知識,請關注我們網站,小編將及時為大家更新社保相關政策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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