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醫療保險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21-08-11
醫保藥品目錄將迎來調整!醫保藥品目錄規定了醫療保險科報銷的藥品范圍,不在藥品目錄的不能使用醫療保險結算報銷。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醫保藥品目錄最新消息。
早前,國家醫療保障局公布了《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這代表醫保藥品將迎來調整在介紹之前我們先來看一個好消息
據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的通告,2020年談判新增進入醫保藥品目錄的92個藥品已在全國8.4萬家定點醫藥機構配備,其中定點醫療機構3.2萬家,定點零售藥店5.2萬家。這意味著,患者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這些藥品,可以享受與在定點醫療機構相同的支付政策了!
之前,國家醫療保障局公布了《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申報指南》。據醫保局介紹,本次目錄調整工作將于今年底前完成,力爭明年1月開始落地執行,讓廣大參?;颊咴缛斋@益。
與往年相比今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有哪些新變化呢?一起來看看!
一是評審范圍更加科學精準
明確了目錄外藥品的4個申報條件,進一步突出了重點;明確了目錄內和目錄外藥品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的申報條件,完善了規則;明確了擬調出目錄藥品的重點范圍。包含2021年6月30日經國家藥監局批準的新通用名藥品、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的藥品及獨家藥品。
二是評審指標更加完善
評審的科學化水平進一步提升。組織力量深入研究、反復論證,建立完善藥品評審指標體系,著力引導藥品評審“從主觀到客觀”,用數據說話,努力使評審工作更加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同時,結合評審工作實際,進一步優化了評審程序。
進一步擴大調出目錄的藥品范圍,由“在國家藥品采購平臺沒有采購記錄的藥品”改為“在國家藥品采購平臺銷量較小的藥品”
三是明確了申報藥品的范圍
秉承“評什么,報什么”原則,以評審需求為導向確定申報內容和范圍,強化評審的循證依據。同時,依據《工作方案》,按照“誰申報,誰負責”原則,夯實責任,提高數據質量。申報結束后,擬將可公開的申報資料納入公示范圍,接受社會監督。
四是進一步提高各方參與度
在方案制定階段,通過企業接待日、集中座談等方式,主動聽取相關企業、學協會對目錄調整工作的意見建議。在評審階段,擬進一步增加與相關企業溝通交流的環節,更加充分地聽取企業的意見建議,及時解疑答惑,提高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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