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社保常見問題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8-10
可以兩地同時交社保嗎,有朋友問,因為某些原因導致在兩個地區同時摻加了社保,應該怎么辦,可以兩地同時交社保嗎?下面小瑞就和大家說說。
按照相關政策文件的規定,如果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在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者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該按“先轉后清”的原則處理,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照規定進行清理。
若參保者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時,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參保者本人協商確定,然后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時期的其他養老保險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的儲存額退還本人,并且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能夠重復計算。
老張戶口在深圳,并且以個人的名義在深圳已買了幾年社保。然后今年在東莞一家的用人單位上班,又給辦了社保。
也就是說,目前老張以個人名義參保并且同時在東莞的單位也參保了,屬于重復參保的情況,為避免損失,需要盡快將深圳的社保關系暫停,然后繼續在東莞參保,不需要遷移。
如果老張在東莞離職,并且不準備在東莞找工作單位,這個時候,單位會將在東莞的社保關系暫停,老張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打印相關憑證,然后回到深圳辦理轉入事宜。重復年限的個人帳戶將會由深圳退回給你本人。
對于可以兩地同時交社保的問題,你明白了嗎,想了解更多社保相關知識可以返回瑞方人力首頁進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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