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統一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
欄目:蘇州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8-28
關于統一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提高我省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是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
各市、省直管縣人民政府:
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標準。全省城鄉居?;A養老金最低標準統一提高至每人每月87元,即在中央確定的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7元。
二、調整時間。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資金安排。提高標準所需資金,省財政承擔50%,市、縣
(市、區)財政承擔50%。市、縣(市、區)之前自行提高的部分不得從此次提標中抵減。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提高我省城鄉居?;A養老金最低標準,是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的重要舉措,是增進人民群眾福祉的民生工程,對保障和改善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拉動城鄉消費、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要深刻認識本次統一提標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發放標準,認真落實提標要求,加快資金撥付進度,真正把好事辦實辦好。
(二)加強協調配合。本次提標所需資金,除省財政承擔50%之外的市、縣(市、區)承擔部分,各地要盡快明確市與所轄縣(市、區)具體分擔比例,及時上報省財政廳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以便調整信息系統參數。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嚴格按照基礎養老金提高的幅度、時間和發放范圍要求,及時申請撥付省級財政補助資金,落實本地財政補助資金,盡快將符合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足額發放到位。
(三)加強輿論引導。統一提高城鄉居保省級基礎養老金標準,涉及廣大城鄉居民的切身利益。各地要結合宣傳貫徹十九大精神,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政策宣傳,發揮正面效應,讓這項重要民生工程家喻戶曉、廣為人知,使更多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踴躍參保繳費,實現應保盡保。同時,要進一步健全參保繳費激勵機制,鼓勵城鄉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長期持續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將政府支持保障與個人自我保障有機結合起來,共同提高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水平,更好滿足廣大城鄉居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各地執行中遇到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
2017年12月29日
上一篇:宿州市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