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菏澤市調整失業保險的最新政策
欄目:菏澤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18
2016菏澤市調整失業保險的最新政策菏澤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 每人每月800元省人社廳、省財政廳下發《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決定從7月1日起,調整各地失業保險金標準
菏澤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 每人每月800元省人社廳、省財政廳下發《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決定從7月1日起,調整各地失業保險金標準,其中菏澤市所轄區域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到每人每月800元,比之前提高了70元。這是菏澤市連續第8年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
根據規定,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及本人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據小編了解到,菏澤市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長短計算: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今年1-8月份,菏澤全市失業保險新增擴面 15029人,參保人數達到329924 人,為8895名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3923萬元,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786萬元,為60名農民合同制工人辦理了失業登記手續并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金39.4萬元,為4422名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間參加培訓支出補貼38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