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
欄目:巴中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18
關于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保)工作,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全面完成,根據省廳有關要求,結合全市城鄉居保工作運行情況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保)工作,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全面完成,根據省廳有關要求,結合全市城鄉居保工作運行情況,當前應在“六大突破”上狠下功夫,全力推進全市城鄉居保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查找差距,從解決思想認識上求突破
從全市城鄉居保總體情況來看,參保覆蓋范圍還不廣,參保人員結構不合理,參保繳費人數偏低,基層經辦隊伍建設滯后,工作發展不平衡。特別是部分縣(區)政策宣傳形式單一,擴面征繳缺乏有力舉措,參保繳費人數遲遲不能取得較大突破,嚴重影響了全市城鄉居保工作的整體推進。因此,各地一定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和利民惠民的角度,充分認識加強城鄉居保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對照先進典型找差距,創新思維方式添措施,結合工作實際抓落實,爭取迎頭趕上、再創輝煌。
二、創新方式,從解決宣傳力度上求突破
各地要充分利用網站、電視、報刊、手機等載體,緊緊圍繞“參保范圍、繳費檔次、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政府代繳、喪葬補助、待遇調整、關系轉移”等重點內容,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多渠道、全方位開展城鄉居保政策宣傳;建立干部職工分片包干進行宣傳的工作機制,開通城鄉居保短信發送平臺,聘請在農村有影響力的同志擔任義務宣傳員,組織已經領取養老金的人員講述參保所帶來的好處。同時,要針對不同群體的養老需求制定個性化的宣傳方案,重點做好中青年人群的宣傳引導工作,幫助他們算好參保與不參保的長遠賬、早參保與晚參保的對比賬、多繳費與少繳費的經濟賬,積極引導他們主動參保繳費。
三、實事求是,從解決摸清家底上求突破
各地要盡快對轄區內城鄉居民參保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摸底,積極協調公安、統計、民政、衛計、教育等部門,爭取共享業務數據,比對篩查符合城鄉居保參保條件而未參保的人員,分村(社區)將人員名單發放到各鄉鎮就業和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組織鄉鎮、村(社區)經辦人員進村入戶走訪調查,全面掌握未參保人員的基本情況、參保意愿,引導其合理制定參保繳費計劃,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在此基礎上,科學編制近三年城鄉居保參保覆蓋計劃,并于10月底前分別報送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市社保局辦公室。對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逐一登記造冊,實行動態管理,采取逐年分步實施的辦法,開展精準到戶到人的擴面行動,為啟動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奠定堅實基礎。
四、分類推進,從解決擴面征繳上求突破
以16—50周歲的城鄉居民作為新增擴面重點,認真做好精準扶貧建檔立卡人員、重度殘疾人,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工作。穩妥推行無抵押養老保險信用貸款模式,著力解決特困人員“無錢參保”難題,積極引導城鄉居民選擇較高檔次參保繳費,鼓勵有條件的參保群眾向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定期通過信息管理系統篩查未續保繳費人員名單,通過電話、短信告知等方式提醒參保群眾按時續保繳費。力爭2016年底前,全市城鄉居保覆蓋率達到90%以上、當期續保率達到100%、人均繳費標準達到260元。
五、完善制度,從解決提升服務上求突破
各地要嚴格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范》,結合信息管理系統合理設置崗位,進一步明確操作權限和崗位職責,建立健全涵蓋業務全流程的內控管理制度。加大重點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管力度,適時開展城鄉居?;鸢踩珜m棛z查,有效防范業務經辦風險。創新養老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方式,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信息定期比對機制,杜絕冒領和重復領取養老金現象發生。積極開展參保繳費情況專題調研,不斷完善城鄉居保制度。不斷探索城鄉居保經辦服務向基層延伸新思路、新方法,在有條件的村(社區)設立便民服務示范點,大力開展流動服務、上門服務、一站式服務,盡可能的實現參保登記、個人繳費、待遇領取、權益查詢等業務“四不出村”即可辦理。
六、攻堅合力,從抓隊伍建設上求突破
各地要積極主動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將城鄉居保工作作為改善民生的實事納入政府目標績效考核體系,及時充實縣(區)、鄉鎮、村(社區)三級經辦力量,加大基層平臺標準化建設投入力度,確保城鄉居保工作有力推進。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與配合支持,爭取建立鄉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的工作機制,著力構建黨政重視、上下一心、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不斷加強經辦隊伍建設,積極組織人員參加上級部門舉辦的業務培訓學習,不斷提高經辦隊伍的整體素質。各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增強愛崗敬業意識,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緊盯目標任務狠抓擴面征繳,強化服務理念提升經辦水平,力爭三年內基本實現全覆蓋目標,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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