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政策:武威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
欄目:武威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22
生育政策:武威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城鎮各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包括與之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6個月以上的農民工);
參保范圍和對象
(一)城鎮各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包括與之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6個月以上的農民工);
(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四)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
基金籌集
生育保險基金收入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用人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
(二)基金的利息;
(三)滯納金;
(四)依法納入生育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生育保險費繳納標準
(一)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職工生育保險基金在管理費中列支,按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9%繳納。
(二)城鎮個體經濟組織生育保險基金,以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按0.9%繳納。
(三)財政供給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職工生育保險基金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從公務員醫療補助基金中劃轉;在武中央、省屬機關、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繳納。
上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