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高部分病種統籌基金支付的通知
欄目:撫順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22
關于提高部分病種統籌基金支付的通知 為更合理、有效的使用醫療保險基金,降低患者的自付比例,現將部分病種列入單病種支付范圍,并增加部分項目統籌基金補助標準
各定點醫療機構:
為更合理、有效的使用醫療保險基金,降低患者的自付比例,現將部分病種列入單病種支付范圍,并增加部分項目統籌基金補助標準。
一、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行冠狀動脈搭橋術、非體外循環冠狀動脈搭橋術,每人次統籌基金支付45000元(不再執行人均次定額及其他項目補助)。
二、下肢動脈硬化閉塞癥,行經皮選擇性動脈造影術+經皮動脈支架植入術,每人次統籌基金支付30000元(不再執行人均次定額及其他項目補助);行經皮選擇性動脈造影術+經皮動脈內球囊擴張術的,給予上述兩項手術費用補助。
三、急性腦出血,行顱內多發血腫清除術(或顱內血腫清除術)+去顱骨骨瓣減壓術,每人次給予15000元(不再執行人均次定額及其他項目補助)。
四、安裝人工起搏器手術,每人次給予起搏器材料統籌補助30000元。
五、膽道疾病,行經內鏡逆行胰膽管造影使用DSA后,經內鏡膽管內引流術+支架植入術每人次給予上述兩種手術費用補助。
六、眼底病變,行玻璃體切割術,每人次由原來的5000元增加至5500元。眼鏡及其附屬用具納入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眼鏡框、眼鏡片、隱形眼鏡及隱形眼鏡護理液)。
七、髖關節、股骨頭、膝關節、頸胸腰椎疾病,其中行人工全髖關節置換術(或髖關節表面置換術)、頸胸腰椎切開復位、植骨融合術體內置放材料給予每人次材料統籌補助11000元;人工股骨頭置換材料統籌補助7000元;人工膝關節表面置換術(或人工膝關節絞鏈式置換術)材料每個膝關節補助25000元;使用關節鏡治療,給予手術費統籌補助。
八、兒童腦癱、孤獨癥門診慢性病,統籌基金支付由原來的每人每年3000元增加至5000元。
九、三級以上及市級專科醫療機構手術全麻及術后進入ICU監護,每人次統籌補助由原來的500元增加至1000元。
十、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均下調至200元,每次住院下調100元,最低不得低于100元;在一級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下調至100元,多次住院不再下調起付標準。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及物價調整情況對以上各項補助隨時進行調整。
《關于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人均次定額結算標準等問題的通知》(撫人社發〔2011〕61號)中第九、十、十一條同時作廢。
上述除第八條、第十條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按原辦法執行。
本通知于2013年7月1日起執行。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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