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及政府補助標準的通知
欄目:白城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22
關于調整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及政府補助標準的通知根據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民政廳《關于調整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及政府補助標準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7〕28號)
洮北區、各開發區(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民政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民政廳《關于調整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及政府補助標準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7〕28號)的文件要求,現就市本級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及政府補助標準調整明確如下:
一、繳費標準
2017年成年人每人每年繳費標準由640元統一提高到690元,個人繳費標準由220元調整至240元;大中小學生和兒童每人每年繳費標準由460元統一提高到490元(其中個人繳費40元標準不變)。
調整后各類人員個人繳費標準如下:普通成人每人每年240元,學生兒童每人每年40元;持證貧困殘疾和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成人每人每年138元;低保對象成人每人每年88元,低保對象兒童不繳費;城市特困人員(含孤兒)不繳費;
二、補助標準
2017 年政府補助標準統一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 450 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由240元提高到258 元,省財政補助由108元提高到 115.2 元,洮北區、各開發區(園區)市縣財政補助由72元提高到 76.8元。各區財政具體承擔補貼標準如下:
1.普通成人和大中小學生兒童參保,中央財政補助258元,省財政補助115.2元,洮北區、各開發區(園區)財政補助76.8元。
2.低保對象參保,按繳費標準的80%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58元,省財政補助115.2元,洮北區、各開發區(園區)財政補助178.8元。
3.持證的貧困殘疾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參保,按繳費標準的80%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58元,省財政補助115.2元,洮北區、各開發區(園區)財政補助178.8元。
民政部門通過醫療救助資金對城市困難居民參保予以補助,具體補助范圍和標準為:城市特困人員(含孤兒)每人補貼 240元(其中:大中小學生和兒童每人補貼 40 元);城市低保對象每人補貼 50 元(其中:大中小學生和兒童每人補貼 40 元)。
三、相關事宜
1.民政部門通過醫療救助對城鎮困難居民予以補助的各項資金,應由民政部門拔付到醫?;饘?。
2.由于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2015年繳費標準收取,按照《關于調整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及補助標準的通知》要求,2016年繳費調整部分將于2017年繳費時一并補繳。
3.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調整為5月2日至6月30日。
4.各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協同推進、有效落實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政策,同步做好城鄉醫療保險一體化的有效銜接,確保居民醫保工作平穩運行。
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白城市財政局
白城市民政局
2017年4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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