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地區長期護理保險評估結論互認辦法(試行)》(渝醫保發〔2023〕19號)政策解讀
欄目:成都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23-11-13
本文轉載自“成都市醫療保障局”官網,復制鏈接閱讀原文:https://cdyb.chengdu.gov.cn/ylbzj/c128999/2023-09/15/content_f3f073a90e1e4f5bb413e1a4b9a965b7.shtml
近日,我市醫保局聯合重慶市醫保局印發《成渝地區長期護理保險評估結論互認辦法(試行)》(渝醫保發〔2023〕19號),現對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本辦法適用哪些人群?
我市長期護理護理保險參保人在重慶市居住時,且同時滿足以下4個條件的:申請時有含申請當月前連續參加我市職工醫保24個月(含)以上、經醫療機構或康復機構規范診療失能狀態持續6個月(含)以上、根據《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自評表》自行評估達到E、F、G級、與最近一次評估結論時間間隔6個月(含)以上,均可以通過此方式在重慶市進行失能評估。
二、我市參保人在重慶居住時如何申請失能評估?
我市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可以通過“四川醫保App”線上提交申請,由參保地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機構按有關規定受理。
三、參保人如何進行失能評估?
我市參保人長期護理保險失能評估申請受理后,由重慶市醫保部門按《重慶市長期護理保險失能評估管理暫行辦法》(渝醫保辦發〔2021〕52號)組織評估。
四、這個政策從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自2023年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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