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部分政策的通知
欄目:濟南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18
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部分政策的通知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提高參保人就醫待遇,現就部分政策調整如下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高新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局,南部山區管委會組織人事局、財政局: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提高參保人就醫待遇,現就部分政策調整如下:
一、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費用,經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救助金按規定支付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2萬元的部分由統籌基金給予二次支付。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上(含1.2萬元)、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60%,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 、40萬元以下(含40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70%;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下和40萬元以上的部分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到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100%)。以上調整不適用于門診規定病種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期)的透析治療。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按照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的50%執行,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只負擔一次。
三、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心臟、肝、肺移植和心肺聯合移植的醫療費用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支付范圍(不含器官組織源、器官組織源貯存費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為親屬或他人提供組織器官供體者,其發生的手術、檢查治療等符合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四、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免費使用的基本藥物增加治療高血壓的氫氯噻嗪(雙氫克尿噻)片和治療糖尿病的格列吡嗪片。一個醫療年度內,免費藥物金額累計不超過120元調整為累計不超過240元。
五、為普通門診統籌簽約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醫療機構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免費提供5種基本藥物:治療高血壓的基本藥物(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腸溶片)、治療糖尿病的基本藥物(二甲雙胍片)、治療冠心病的基本藥物(硝酸異山梨酯片),有關費用由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全額支付,一個醫療年度內,免費藥物金額累計不超過80元,超過部分按照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規定予以支付。
六、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部分門診規定病種的名稱和鑒定標準。(詳見附件)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濟南市財政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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