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8年度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標準的通知
欄目:資陽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18
關于2018年度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標準的通知根據《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資陽市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資府辦發〔2016〕81號)、《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明確〈資陽市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資陽市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資府辦發〔2016〕81號)、《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明確〈資陽市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過程中有關事項的通知》(資府辦發〔2017〕29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全市醫療保險基金收支余情況,并充分考慮整合城鄉醫療保險工作實際情況,現將2018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繳費標準通知如下:
一、基本醫療保險
(一)繳費基數
第一、二檔次年最低繳費基數51117.00元,單位按上年度職工個人工資總額確定繳費基數(上年度職工個人工資總額低于最低繳費基數的按最低繳費基數執行),個體參保人員執行最低繳費基數;第三檔次最低繳費基數30578.00元;第四檔次最低繳費基數14560.00元。
(二)繳費標準
第一檔次:個體參保人員繳費金額4344.00元
第二檔次:2556.00元
第三檔次:330.00元
第四檔次:180.00元
(三)繳費資助
第三、四檔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城鎮低保對象和未納入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對象享受各縣(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繳費資助待遇。
二、補充醫療保險
(一)繳費基數
以基本醫療保險各檔次最低繳費基數為繳費基數。
(二)繳費標準
第一、二檔次:480.00元
第三檔次:260.00元
第四檔次:40.00元
各縣(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理》規定,想辦法、添措施,狠抓擴面和征繳工作,加大繳費基數的稽核和基金清欠力度,確?;饝毡M收。
資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資陽市財政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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