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醫療保險新政策
欄目:蘭州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22
蘭州醫療保險新政策蘭州市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續保工作將有新的變化。從蘭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在辦理2016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中,針對民政部門對城市低保人員進行動態管理
蘭州市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續保工作將有新的變化。從蘭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在辦理2016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中,針對民政部門對城市低保人員進行動態管理,即將一、二類低保人員參保繳費改為個人先繳費,后由民政部門按補助標準發給個人,同時持有一、二級殘疾證的殘疾人員住院統籌費用報銷比例在現行規定的基礎上再提高10個百分點。
蘭州市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續保工作將于11月30日結束,參保人員范圍為:凡是居住地在城關區行政區域內的非從業居民(含新生兒、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轄區大中專院校學生)和在城關區居住生活未參加其他醫療保險的外來人員。繳費標準為非從業居民、學齡前兒童每人每年繳納100元;中小學生每人每年繳納40元,享受城關區低保的在校學生個人不繳費;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每人每年繳費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