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事項
欄目:呂梁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22
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事項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這是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到2015年底,經過十年連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明顯提高,由2005年的月人均700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元,增加了近2倍。連續較大幅度調整基本養老金,對改善企業退休人員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從2016年起,將全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6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并明確此次增加的金額,不得沖抵或替代各縣市區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我市于2009年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2011年開展了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2012年實現了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蓋,2015年將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81.9萬人,其中領取待遇的老年居民達到40.5萬人。在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財政收入增速放緩的背景下,統一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是一項重大民生政策,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城鄉老年居民的關心,將使40.5萬城鄉老年居民及其家庭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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