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增和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的通知
欄目:沈陽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22
關于新增和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的通知 為進一步提高沈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待遇,減輕參保人員門診醫療費用負擔,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
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及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沈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待遇,減輕參保人員門診醫療費用負擔,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 現就新增和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門診規定病種種類及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1.將強直性脊柱炎列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規定病種。
2.強直性脊柱炎統籌基金月最高支付限額為350元。
二、調整部分門診規定病種納入范圍及最高支付限額
1.將偏執型精神病擴展為精神分裂癥列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規定病種。
2.精神分裂癥統籌基金月最高支付限額為350元。
三、有關問題
1.強直性脊柱炎按Ⅱ類病種進行管理;精神分裂癥按Ⅰ類病種進行管理。
2.進一步擴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立足保障群眾基本需求,進一步完善基層藥品配備使用管理。將遼寧省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甲類藥品(國家限定非基層使用藥品除外)和國家確定的基本藥物(公共衛生藥品除外)全部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保險用藥范圍,方便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醫。
四、本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開始執行。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市財政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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