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營口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
欄目:營口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22
關于調整營口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為進一步提高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遼人社〔2017〕16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提高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遼人社〔2017〕16號)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關于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營人社〔2018〕3號)精神,現對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924元調整為1037元;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056元調整為1179元。
二、認真做好組織落實工作。要充分認識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直接關系失業人員的切身利益,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失業人員的關心關懷。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并做好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按新標準及時足額發放。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營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營口市財政局
2018年1月11日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