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我市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
欄目:盤錦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8-07
關于調整我市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為貫徹落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工傷保險費率調整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人社局,市人社局遼東灣新區分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為貫徹落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遼人社〔2015〕241號)文件精神,在國家工傷保險行業分類標準和基準費率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決定調整我市工傷保險費率政策?,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對行業的劃
分,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一類至八類(詳見附件)。
二、關于行業差別費率及其檔次確定
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我市一類至八類行業的基準費率分別為0.2%、0.4%、0.7%、0.9%、1.1%、1.3%、1.6%、1.9%。
各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基準費率的具體標準可根據本市經濟產業結構變動、工傷保險費使用等情況適時調整。
三、關于費率報備制度
我市基準費率具體標準確定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并接受指導。
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調整時間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盤錦市財政局
盤錦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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