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
欄目:白山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22
關于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按照省委省政府實施民生工程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省失業保險待遇實際情況,經省政府審定同意,現就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通知如下: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縣(市、區)人民政府:
按照省委省政府實施民生工程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省失業保險待遇實際情況,經省政府審定同意,現就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通知如下:
長春市區(不含九臺區)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256元/人.月;吉林市區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184元/人.月;四平、遼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區,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035元/人.月;白城市區、長白山管委會、長春市九臺區、白山市江源區及其他縣(市)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960元/人.月。
新標準執行期從2017年1月1日起至下一個調整日。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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