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齊齊哈爾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 直接結算有關事宜的通知
欄目:齊齊哈爾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22
關于齊齊哈爾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 直接結算有關事宜的通知各參保單位、靈活就業和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為進一步做好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根據國家、省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齊齊哈爾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有關事宜通
各參保單位、靈活就業和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為進一步做好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根據國家、省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齊齊哈爾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對象
(一)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靈活就業醫保),已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并且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二)異地長期居住人員:指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靈活就業醫保),已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并且在異地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員。
(三)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參加我市單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學習一年以上的人員。
(四)異地轉診人員:指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靈活就業醫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具備我市轉診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的人員。
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登記備案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參保單位或個人,應填報齊齊哈爾市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該表一式兩份,蓋章(簽字)后,一份參保地經辦機構留存,一份交予申請人。
三、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備案信息管理
1.信息變更。已登記備案的異地就醫人員,如異地長期居住人員變更為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經參保地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后,應辦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
2.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在辦理完登記備案之后,一年內不可申請注銷原登記備案信息。
四、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人員個人賬戶使用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個人賬戶資金經本人申請,可按年度劃轉至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人員本人的交通銀行賬戶中,供門診就醫、購藥時使用。
五、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人員住院核銷異地就醫人員享受待遇標準,包括醫保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省內及跨省執行參保地政策。
(一)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個人先承擔符合報銷范圍費用的10%(省內)或 15%(省外),然后按同類人員在本地三級醫院住院的比例核銷。
(二)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個人先承擔符合報銷范圍費用的20%,然后按同類人員在本地三級醫院住院的比例核銷。
(三)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個人先承擔符合報銷范圍費用的10%(省內)或 15%(省外),然后按同類人員在本地三級醫院住院的比例核銷。
(四)異地轉診人員。個人先承擔符合報銷范圍費用的 10%(省內)或 15%(省外),然后按同類人員在本地三級醫院住院的比例核銷。
(五)已登記備案的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在我市統籌區域內發生住院,按安置地、駐外工作地或長期居住地住院核銷。
(六)已登記備案人員因急診搶救、年度結算停機、異地信息系統故障、社保卡掛失或損壞等原因全額墊付的醫療費用,參保人員回參保地按規定核銷。六、文件執行日期本通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市人社局、市醫保局以
及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下發關于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辦理與費用核銷的相關文件內容同時廢止。
七、各縣(市)及梅里斯區按此通知遵照執行。
齊齊哈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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