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2016年新出臺的生育保險政策
欄目:伊春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22
伊春市2016年新出臺的生育保險政策不滿6個月僅享醫療費以往,按照我市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女職工連續繳費12個月以上,按照產假、休假天數享受生育津貼。如果沒有連續繳費到12個月,需繳滿12個月以后
不滿6個月僅享醫療費以往,按照我市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女職工連續繳費12個月以上,按照產假、休假天數享受生育津貼。如果沒有連續繳費到12個月,需繳滿12個月以后,才持相關材料申請報銷。
連續繳費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按照產假、休假天數享受生育津貼的50%;連續繳費9個月以上(含9個月)的,按照產假、休假天數享受生育津貼。繳費開始月份,以生育保險費用實際到賬月份開始計算。
按照我市最新生育津貼待遇領取政策規定,參保人員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連續繳費不滿6個月的,僅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單位不交保險須擔生育費用人社部統計,截至2015年9月,全國生育保險參保人數1.5億人。相比其他各類社保,參保人群規模相對較小。實際中,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現象并不少見。
意見稿對于生育保險待遇領域也做了說明,為了保證生育醫療費的及時支付、方便參保人員,擬規定相關費用,由社保機構與協議醫院直接結算。
為了讓這項社保福利真正落實,此次征求意見稿規定,用人單位不依法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造成職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相關待遇費用。同時還要面對社保滯納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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