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參保集體企業等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欄目:雞西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22
未參保集體企業等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等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遺留問題的意見”(黑人社發〔2014〕52號)精神
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等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遺留問題的意見”(黑人社發〔2014〕52號)精神,我市擬于2014年底前將未參保集體企業等退休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
一、納入人員范圍
申請納入人員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2014年8月31日前具有我市城鎮戶籍;
2、曾經與城鎮集體企業等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3、2014年8月31日前,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以上人員。
二、申報方式和申報時間
1
申請納入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人員,應當向本人原工作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原工作單位因破產、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應向原工作單位的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原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均不存在的,可向當地工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納入人員材料由原工作單位或單位主管部門統一上報審批。各級人社部門均不受理個人申報。
2
自2014年10月20日到2014年11月30日(節假日除外)
三、申請納入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原件及戶口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2張;
3、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張;
4、相關工作經歷的原始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勞動合同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工資發放花名冊、工作證、獎勵證書、有工作經歷的戶籍底案等。
四、繳費標準和繳費時間
通過審批合格的申請納入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家庭經濟情況,任選以下其中之一繳費檔次進行繳費:
1、從2014年8月31日起一次性往回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和利息;
2、從2014年8月31日起一次性往回補繳至1996年1月1日的養老保險費和利息。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時間從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
五、基本養老金計發時間
2015年2月底以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收取跨年度利息,基本養老金統一從2014年9月1日起計發;2015年3月1日以后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除繳納應補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利息外,按規定加收跨年度利息,基本養老金從繳費的下月起計發;截止2015年12月20日以后不再受理補費業務。納入人員按政策規定參與2015年及以后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六、納入人員死亡后的待遇
納入人員尚未領取或者未領取完個人帳戶儲存額死亡的,本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或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按規定一次性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
雞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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