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云浮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17年度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
欄目:云浮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18
關于云浮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17年度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的通知》(粵府辦〔2016〕8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的通知》(粵府辦〔2016〕8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粵府辦〔2017〕15號)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稱城鄉居民醫保)2017年度調整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完善市級統籌
鑒于近幾年來醫療費用增長過快、大病保險賠付支出大幅度增長,以及從今年起提高困難群體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等因素影響,經測算,2017年度起,我市大病保險保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53.09元。其中,用于提高困難群體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的保費標準為每人每年8.06元。
三、提高困難群體大病保險保障水平
(一)特困供養人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下調80%,即從15000元下調到3000元,報銷比例從60%提高到80%,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二)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員和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下調70%,即從15000元下調到4500元,報銷比例從60%提高到70%,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以上調整,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制定的有關城鄉居民醫保的相關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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