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經辦規程的通知
欄目:莆田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18
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經辦規程的通知根據《莆田市衛生計生委莆田市人社局莆田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5年莆田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的通知》(莆衛基層[2015]84號)文件精神
各縣(區、管委會)人社局(人勞局),市醫保中心:
根據《莆田市衛生計生委莆田市人社局莆田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5年莆田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的通知》(莆衛基層[2015]84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業務經辦規程,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新生兒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待遇
(一)新生兒父母雙方均參加莆田市城鎮職工醫保
1、本市戶籍新生兒,當年度免費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可在其戶籍(含農村、城鎮)所在地的城鎮居民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享受住院補償,單獨計算一個封頂線。
2、新生兒夭折未申報戶籍的,新生兒父親(或母親)一方為莆田市戶籍,無須繳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即可享受住院補償待遇。
新生兒母親為莆田市戶籍,可在其母親戶籍所在地的城鎮居民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已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單獨計算一個封頂線;新生兒母親為外地戶籍的,新生兒父親為莆田市戶籍,則在其父親戶籍所在地的城鎮居民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新生兒父母雙方為外地戶籍的,可在其母親暫住證登記的居住所在地的城鎮居民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已發生的住院醫療費,若其母親未辦暫住證,可在其父親暫住證登記的居住所在地的城鎮居民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已發生的住院醫療費,若新生兒父母都未辦暫住證,則不屬于本市城鎮居民參保對象不予受理。
(二)新生兒父母親一方或雙方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1、本市戶籍新生兒,可隨父親(或母親)當年度免費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由父親(或母親)戶籍所在地的城鎮居民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享受住院補償,隨父親(或母親)合并計算一個封頂線。
2、如新生兒夭折未申報戶籍的,無須繳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由其父親(或母親)戶籍所在地的城鎮居民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已發生的住院醫療費,隨父親(或母親)合并計算一個封頂線。
(三)新生兒住院醫療費用申報時限
新生兒住院醫療費用申請報銷的時間為新生兒出生之日至年滿一周歲,逾期不予受理,醫療費用自行承擔。
二、城鎮居民辦理轉診鄉鎮級醫療機構康復流程
城鎮居民參保人員在市內就醫,經上級醫療機構轉診進入鄉鎮級醫療機構康復的,須填報《莆田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轉鄉鎮級醫療機構康復備案表》(見附表1),經所屬城鎮居民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在城鎮居民醫保信息系統予以登記備案,可享受“不設起付線,補償比例提高10%”的醫療待遇,即時刷卡結算康復醫療費用。
三、城鎮居民辦理市內無法診治的十類特大病種醫療費補償流程
城鎮居民參保人員患有市內無法診治的10類特大病種(具體依據莆衛基層[2015]84號文件),確需轉市外三甲以上公立醫療機構住院的,須填報《莆田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十類特大病種”審核結算表》(見附表2),經所屬經辦機構審批后,住院醫療費用參照縣區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標準報銷。
如個人先墊付醫療費,直接參照縣區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標準報銷。
如已在市外三甲醫院按三級醫院補償標準刷卡結算,予以補足差額部分。
本通知規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執行,之前相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