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標準調整的通知
欄目:福州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18
關于2015年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標準調整的通知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4年度全省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有關事項的通知》(閩人社文〔2015〕173號)精神
各縣(市)、馬尾區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4年度全省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有關事項的通知》(閩人社文〔2015〕173號)精神,2014年度福州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8839元,結合福州市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有關規定,從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如下標準核定: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3432.28元,最高不超過14709.75元;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2941.95元,最高不超過14709.75元。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為3432.28元,按10%的費率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月繳費金額為343.23元。
退休人員達不到規定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月補繳基數為2941.95元,按10%的費率補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月補繳金額為294.20元。
各縣(市)、馬尾區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要加強基金征繳管理,嚴格審核制度,不得擅自調整繳費標準,確?;饝毡M收。
福州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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