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避開發商玩貓膩 囤地兩年無償收回
2012-06-11 | 瑞方人力
《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公布,一年未動工按20%征繳閑置費,土地閑置費不得列入生產成本
今后,如果開發商“囤地”造成土地閑置的,未動工開發滿一年將被征繳土地價款20%的閑置費,滿兩年則將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昨天,國土部公布了《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并將于下月1日起實施。
界定閑置土地“政府原因”
去年12月,國土部曾就該辦法征求過意見。與征求意見稿相同,最終出臺的辦法中,也將閑置土地歸為兩種:政府原因導致開工延遲的和企業自身原因導致閑置的。其中,政府原因導致開工延遲的包括:政府未按約定交付土地;規劃修改;相關群眾信訪等造成無法動工等。
如果是因政府原因導致閑置的土地,當地國土部門要與土地使用者協商,選擇處置土地的方式。處置的方式包括:延長動工開發期限,但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按新用途重新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由政府安排臨時使用;協議有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置換土地等。
上一篇:
呼喚老員工回歸 房地產行業另類整合
熱門資訊
瑞方人力斬獲2018年中國互聯網+人力資源服務類值得信賴品牌獎
2018-04-19
瑞方人力榮獲“2018中國互聯網+人力資源服務值得信賴品牌獎” ?
2018-04-19
入職前工作流程
2017-10-10
勞資糾紛處理流程
2017-10-10
幾種合理避稅方式
2017-10-10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
2017-10-10
官方!海南2017年社保繳費基數最新調整:平均工資4867元
2017-09-13
28省份明確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部分地區上調_28省份高溫津貼標準一覽表
2017-09-13
新生兒社保如何辦理新生兒辦社保有什么用
2017-06-08
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歲延遲退休規定2017
2017-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