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光環下的“金融民工”:高薪多數只是傳說
銀行光環下的“金融民工” 高薪多數只是傳說
央企高管限薪令出爐,銀行業高管的高薪酬再次引爆了話題。銀行的工作是否真的像外界認為的那樣“高大上”?近日,《證券日報》記者對身邊在銀行工作的朋友展開調查,結果發現,實際情況并非表面上那樣簡單。
銀行光環下的“金融民工”:高薪多數只是傳說
高薪得之不易
近日,本報記者分別調查采訪了在國有行、股份制行、城商行以及農商行上班的銀行員工。記者發現,他們的工作不但不輕松而且壓力很大,工資也不像外界所傳的那樣,部分員工的工資甚至還遠不如其他行業。
其中,本報記者了解到,與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相比,國有商業銀行有較為穩定的薪酬、福利體系和工作環境,如果員工是外地人,部分銀行還能解決住宿問題。
相比于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在管理機制上更為靈活,激勵機制上也有優勢。如果業績做得好,他們的獎金提成能達到工資總額的80%-90%。同時,一線城市的銀行員工薪酬一般要比二、三線城市同類崗位的員工高很多,這主要受當地的消費水平影響。
“銀行的員工待遇差距很大,很多商業銀行有派遣制員工和正式員工之分,派遣制柜員一個月基本工資也就1000元-2000元左右”,一位曾經在北京某國有大行做柜員的朋友告訴本報記者,“一般情況下,不同支行的業績差距比較大,個人的業績差距也可能比較大,薪酬的均值往往不具有代表意義,在北京這樣的大城市,工作年限在兩年以內的員工工資大多也就剛剛夠房租和生活費。”
對于目前央企高管限薪潮的“來襲”,國有大行高管薪水可能受限這一情況,北京某城商行的一位理財經理表示,“目前我們銀行的員工并沒有降薪,反而福利還比以前要高。但是相比于國有大行,我們小銀行的客戶量要少很多,所以我們比國有大行的理財經理要更辛苦一些,必須不斷挖掘新客戶,特別是優質客戶”。他還告訴本報記者,“像我個人這樣沒有行政職務的理財經理,年薪加上考核提成合計一年可以拿到手20多萬元,如果是支行行長助理級別的收入差不多能翻一番,也就是說可以拿到手40多萬元。
即使是同樣的銀行,不同城市的員工收入也不盡相同。相比于一線城市,二、三線城市銀行員工的薪酬要少一些。本報記者電話咨詢了在蘇州另一家國有大行上班的小李,他的工作崗位是客戶經理,已經工作了兩年,專門做公司信貸。他現在一個月工資大概8000元-9000元,他告訴記者,“現在蘇州的房價均價為一萬多元一平方米,以我目前的工資水平要過五、六年才能付得起房子的首付”。
“據我了解,我們行的客戶經理相對于蘇州的招商銀行、民生銀行的員工基本工資要高一些,而且國有大行通常都會解決住宿問題,但是這些股份制銀行業績好的時候獎金會比我們高;相比于hr369.com一線城市的國有大行員工而言,我們的薪資還是要少一些,畢竟在蘇州這樣的二線城市,我們能接觸到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民營企業,而在北京、上海這樣的一線城市,聚集的都是央企、國企,當地銀行員工接觸到的資源更為廣闊,因此一線城市銀行的員工相對我們來說壓力會更大、工資也相對要高一些”,他稱。
“銀行工作沒有你們想象得那么輕松,收入雖然穩定,但并不高。而且我們經常都是披星戴月地加班,加到晚上10點多是常有的事情,就連周六、周日也很可能要加一天班”,就職于安徽某農商行的客戶經理小王告訴記者,像他這樣工作兩年多時間的理財部門一線員工,年收入約為10多萬元,而他們銀行柜員的月薪才2000元—3000元。
“至于績效工資,我們行每季度發一次,根據‘等級考試+工作年限+維護客戶數量+支行效益’來決定。在我們這樣的小城市,工資反正夠生活,畢竟我們這兒的房租不貴,合租的話一個月才1000多元”,小王對于生活狀態還是很樂觀的。
存在人為調節空間
盡管銀監會在2010年曾發布了《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對于銀行高管的薪酬支付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隨著此輪央企限薪潮的來襲,市場預計不少國有大行高管的薪酬還將會大幅降低。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近日召開的“中國銀行業協會會員大會”上透露了銀監會對于銀行業薪酬問題的意見。他表示,銀行薪酬激勵要與經營成本和風險暴露相一致,防止過度冒險行為;同時,銀行的績效考核,全員同質考核應向分崗位差異化考核轉變。
日前,數家銀行的高管陸續就薪酬問題作出了公開回應。建行董事長王洪章在中期業績發布會上表示,要逐步減少央企管理層和員工的薪酬差距,薪酬要向一線傾斜。北京銀行董事長閻冰竹也表示,薪酬應該和業績掛鉤,現在部分央企出現大幅度虧損,但高管薪酬不降反升肯定是不合理的。
“銀行從業人員的薪資構成比較復雜,一般由三部分構成:工資、福利、營銷費用。工資收入比較公開,比如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而福利比較隱性,比如逢年過節的過節費、夏季的降溫費以及各種補貼等,各家銀行標準也各不相同。特別是有些部門的員工,底薪很低,收入主要依靠提成,銀行員工的工資差距較大。有時銀行為推廣新業務有相應的營銷費用,這部分費用中有很大的人為調節空間”,銀行業有關人士表示。
業內人士分析,之所以要對金融機構,尤其是對銀行高管限薪,主要是有利于發揮薪酬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導向作用,防止銀行高管為追求個人利益,片面追求利潤,以此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而按崗位差異化的考核制度則有利于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公平對待,有助推銀行業務發展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