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修改通過 直指規范勞務派遣
昨日在京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將于2013年7月1日起實施。實施近5年的勞動合同法做出的首次修改,直指規范勞務派遣用工,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全國人大常委會近年曾兩次進行勞動合同法執法檢查,檢查中發現勞務派遣用工存在諸多問題:勞務派遣單位過多過濫,經營不規范;許多用工單位長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甚至把勞務派遣作為用工主渠道;被派遣勞動者同工不同酬等。
針對勞務派遣普遍存在的問題,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于今年6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12月則再次提請審議并獲得通過。
據介紹,此次修改,就是要使勞務派遣回歸其作為勞動用工補充形式的定位,把派遣用工數量控制在合理范圍內,積極引導企業直接用工,切實落實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進一步明確“三性”要求是此次修法的一項重要內容,因為在實際中有人認為“三性”規定難以操作,如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可以利用“臨時性”的規定,用多個短期合同進行規避。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在回答本報記者的提問時說,在“三性”中,“臨時性”、“替代性”是比較明確的,“臨時性”有6個月的限制;“替代性”中脫產學習、休假等情況也都是有期限的,如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職工探親假以及女職工休產假的時間;“輔助性”崗位在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差別很大,在實際操作中確實有一定難度。考慮到這一情況,為了防止濫用勞務派遣,新修改的法律規定對勞務派遣用工數量實行比例控制,任何企業都不能隨意擴大勞務派遣用工的使用范圍和比例。
“我們在修改勞動合同法的過程中,有的常委委員問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是同時具備,還是只具備‘一性’就可以采用勞務派遣的方式?在這里我說一下,只要具備‘一性’就可以。”闞珂解釋說。
“本次修法的價值取向,就是要切實保障和維護廣大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闞珂表示:“具體說,一是進一步規范勞務派遣單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二是從法律制度上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得以落實;三是把勞務派遣用工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不能讓它成為勞動用工的主渠道;四是加大對勞務派遣用工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闞珂表示,對于可能出現的企業將長期合同分解為多個短期合同以規避法律的行為,要通過建立具體制度和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做到及時發現、依法查處,要通過各方面的努力,切實維護好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