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中國制造業PMI為51.2% 與上月持平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國家統計局服務業調查中心發布的2017年5月份中國制造業采購經理指數(PMI)為51.2%,與上月持平。從13個分項指數來看,同上月相比,出口訂單指數、積壓訂單指數、原材料庫存指數、從業人員指數、生產活動預期指數小幅上升,新訂單指數與上月持平,其余7個指數均有所下降。在下降指數中,產成品庫存指數、原材料購進價格指數、出廠價格指數降幅超過1個百分點,其余4個指數降幅在1個百分點以內。
特約分析師張立群認為: 繼4月份回落后,5月份PMI指數持平,且連續10個月保持在榮枯線以上,表明經濟增長走穩態勢進一步明確。訂單類指數提高或持平,表明國內外市場需求大體平穩;價格類指數繼續回落,表明市場供求缺口正在較快彌合;產成品庫存指數下降,原材料庫存指數提高,表明庫存調整活動趨穩;生產指數下降,生產活動預期指數上升,表明生產活動趨穩。綜合研判,經濟增長正由短期沖高回落態勢轉為總體趨穩態勢。
生產指數為53.4%,比上月下降0.4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的生產指數均高于50%,分別為53.3%、54.3%和52.3%。
新訂單指數為52.3%,與上月持平。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的新訂單指數均高于50%,分別為52.7%、52.2%和50.9%。
新出口訂單指數為50.7%,比上月上升0.1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小型企業的新出口訂單指數高于50%,分別為50.9%和51.8%;中型企業位于50%。
積壓訂單指數為45.4%,比上月上升0.4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的積壓訂單指數均低于50%,分別為45.4%、45.8%和44.8%。
產成品庫存指數為46.6%,比上月下降1.6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的產成品庫存指數均低于50%,分別為46.8%、45.7%和48.0%。
采購量指數為51.5%,比上月下降0.4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的采購量指數均高于50%,分別為52.2%、50.7%和50.2%。
進口指數為50.0%,比上月下降0.2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企業的進口指數高于50%,為51.2%;中型和小型企業低于50%,分別為48.4%和44.4%。
購進價格指數為49.5%,比上月下降2.3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企業的購進價格指數低于50%,為48.4%;中型和小型企業高于50%,分別為50.7%和51.5%。
出廠價格指數為47.6%,比上月下降1.1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的出廠價格指數均低于50%,分別為46.9%、48.1%和49.9%。
原材料庫存指數為48.5%,比上月上升0.2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的原材料庫存指數均低于50%,分別為48.9%、48.1%和48.2%。
從業人員指數為49.4%,比上月上升0.2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和中型企業的從業人員指數均低于50%,分別為49.0%和49.4%;小型企業高于50%,為50.9%。
供應商配送時間指數為50.2%,比上月下降0.3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和中型企業的供應商配送時間指數高于50%,分別為50.4%和50.6%;小型企業低于50%,為48.8%。
生產經營活動預期指數為56.8%,比上月上升0.2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來看,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預期指數均高于50%,分別為57.4%、56.3%和55.0%。
制造業采購經理調查說明
1.主要指標解釋
采購經理指數(PMI),是通過對企業采購經理的月度調查結果統計匯總、編制而成的指數,它涵蓋了企業采購、生產、流通等各個環節,是國際上通用的監測宏觀經濟走勢的先行性指數之一,具有較強的預測、預警作用。PMI通常以50%作為經濟強弱的分界點,PMI高于50%時,反映制造業經濟擴張;低于50%,則反映制造業經濟收縮。
2.調查范圍
涉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中制造業的31個行業大類,3000家調查樣本。
3.調查方法
制造業采購經理調查采用PPS(Probability Proportional to Size)抽樣方法,以制造業行業大類為層,行業樣本量按其增加值占全部制造業增加值的比重分配,層內樣本使用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成比例的概率抽取。
本調查由國家統計局直屬調查隊具體組織實施,利用國家統計聯網直報系統對企業采購經理進行月度問卷調查。
4.計算方法
制造業采購經理調查問卷涉及生產量、新訂單、出口訂貨、現有訂貨、產成品庫存、采購量、進口、購進價格、出廠價格、原材料庫存、從業人員、供應商配送時間、生產經營活動預期等13個問題。對每個問題分別計算擴散指數,即正向回答的企業個數百分比加上回答不變的百分比的一半。其中出廠價格指數于2017年1月起發布。
PMI是一個綜合指數,由5個擴散指數(分類指數)加權計算而成。5個分類指數及其權數是依據其對經濟的先行影響程度確定的。具體包括:新訂單指數,權數為30%;生產指數,權數為25%;從業人員指數,權數為20%;供應商配送時間指數,權數為15%;原材料庫存指數,權數為10%。其中,供應商配送時間指數為逆指數,在合成PMI綜合指數時進行反向運算。
5.季節調整
采購經理調查是一項月度調查,受季節因素影響,數據波動較大。現發布的PMI綜合指數和各分類指數均為季節調整后的數據。2017年1月起改進了生產經營活動預期指數的季節調整方法,并對歷史數據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