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社保繳費基數不斷上漲底層民眾不堪重負
全國社保繳費基數不斷上漲 底層民眾不堪重負 一則報道非常惹人注目,該報記者發現,全國已有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準,都在漲。而這樣的社保繳費基數,加重的是窮人負擔。
社保繳費基數對低收入者至關重要
社保繳費基數漲了,低收入人群的繳費占工資比例也大大提升
社保繳費基數是一道坎,一般而言,它有兩個標準,最高標準與最低標準。如果一個人的工資是在最高和最低標準之間,則按照自己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乘以繳費率來繳費;倘若一個人的工資大于最高標準,則按照最高標準來繳費,多出部分不繳錢;更關鍵的是,如果一個人的工資是低于最低標準的,那么得按照最低標準來繳錢。比如說,天津剛剛公布的2015年最低標準是2812元,而天津目前的最低工資是1680元,這意味著收入在1680元――2812元這個工資區間的人群都得按照2812元乘以繳費率來算應該上繳的費用,而不是以他們的實際工資作為基數。用2500元來舉例,拿這個工資的人,應該上繳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為225元(2812×8%),相當于自己工資的9%。而如果一個人工資是2000元,上繳的同樣是225元,光是上繳到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就會占到自己工資的11.25%。要知道,這還僅僅是從工資里扣到的個人賬戶里的錢。大家還需要承擔的醫保、失業、工傷等等其它社保項目,都是以這個基數來算。甚至,很多地方要求,企業交的那部分也是以社保繳費基數為基礎。羊毛出在羊身上,企業的負擔重了,自然員工的薪酬福利很可能會小,甚至有的效益不好的企業還會千方百計逃費。
基數上調對于低收入人群的影響非常明顯,意味著要交出更多的工資
經過上面的計算,可以看出,社保繳費標準對于低收入者的影響十分大,并且收入越是低下負擔越重。
令人震驚的是,多地在制定這個關于民生的基數時都存在致命缺陷
社保繳費基數是以本地的平均工資為參考,跟隨其一起年年瘋漲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一般都是以平均工資為標準的,這樣做的依據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號)。該辦法規定,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以平均工資為參考的基數對于單位繳費同樣意義重大。盡管根據有關文件,企業要繳納的社保費用是以企業工資總額的20%來做計算的。然而很多地方在實際操作中,還是以個人賬戶的辦法來約束企業,要求企業繳納的時候,同樣參考最高和最低基數標準。除了養老保險這個重頭戲之外,多地的醫保、失業等其他四保也是以這個基數為參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