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個人服務辦事指引
深圳社保個人服務辦事指引 一、用人單位在特區內參保的員工或以個人繳費形式在特區內繳交社保的深戶人員,辦理退(轉)保、結算住房公積金業務在社保個人服務中心(福田區八卦嶺513棟2樓,八卦嶺派出所斜對面)辦理;用人單位在特區外(龍崗區、寶安區)參保的員工或以個人繳費形式在寶安、龍崗兩區繳交社保的深戶人員,到所在區社保管理處辦理上述業務。
二、個人身份證是識別身份的唯一有效憑證。如果因時間太久或外力損壞使身份證模糊難以辯認,或由于員工個人容貌變化(整容或年齡問題等)而與身份證照片有較大差異時,請及時以近照辦好新身份證再前來辦理各項業務。
三、如果身份證已過期,請及時更換新證。
四、根據有關規定,參保人持假證或私蓋假公章前來辦理手續的,一經查實,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五、持臨時身份證前來辦理退保的參保人,應同時攜帶本人戶口簿原件和派出所正在辦理身份證的回執(必須為原件,并加蓋派出所戶籍專用章或印有磁性條碼,留復印件各一張)辦理結算業務。
六、參保后未辦或未辦好社??ǖ膯T工前來退保時,須在已蓋有單位公章或人事專用章的離職證明上注明本人社保電腦號、身份證號碼,注明未辦卡或卡正在辦理當中,再另粘貼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專用章。
若因丟失或遺漏而未攜帶社??ǖ膯T工前來退保,必須待補辦好或備齊證件后,改次辦理。
七、員工應仔細檢查單位證明,單位證明內容應簡潔完整,印章須完整清晰(必須是單位公章或人事章),不能出現姓名或證件號碼打印錯誤。如單位更名,還需提供工商部門開具的更名證明復印件。
八、1992年8月1日前已參保的,須持寫有當年參保記錄的紅色小冊子及單位填寫完整的《深圳市企業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到相應征收部門分管員處補錄后,才能辦理結算保險金業務。
九、每月20日以后為社保托收時間,此時辦理退(轉)保業務可能會遇到當月保險金未到帳的情況,員工最好等保險金到帳后再來辦理。(可通過社保網站和電話服務熱線查詢到帳情況)。
如員工原用人單位有一段時間欠繳費,也會出現這一時段保險金未到帳情況,員工應回到原單位查詢清楚,以免個人財產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