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下發通知規定發放高溫補貼 部分勞動者仍未領到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這幾天,多地天氣已進入高溫“燒烤”“桑拿”模式,許多戶外工作者依舊在烈日下工作。一句“你拿高溫補貼了嗎?”又成了多少勞動者燥熱的心頭病。有人拿到手,有人沒聽過,夏季高溫來臨,你的高溫補貼“蒸發”了嗎?
高溫補貼的申領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焦點,這兩個月,福建、遼寧、山東等地都發布了關于調整夏季高溫補貼標準的通知,不同程度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條件下露天工作時,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的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不含33度,應在高溫的月份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而且不能以藿香正氣水、菊花茶、涼茶等等食物代替。記者通過調查發現,通知下發以后,確實有不少企業在給員工的現金補貼之外,同時還發放了西瓜、葡萄等物資,有人還組織員工渡假或漂流。
不過這樣好的待遇可不是人人都有的。有不少戶外工作者,甚至不知道高溫補貼是什么。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自己在工地工作十多年了,從沒有聽說過高溫補貼,更別說領取了,平時中暑這一類的事情都是自己解決的。據了解,同樣的事情也出現在城管、交警等企事業單位,因為相關的部門沒有強制企事業單位發放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也沒有明確,都是企業和用人單位自己決定。所以大部分的單位,對員工的這項福利打折,甚至是不發放高溫補貼。對于許多建筑工人等戶外勞動者,不曾聽說過高溫補貼這件事情,一名參與相關投訴的工作人員說,其實很多企業是把這部分的高溫補貼包含在了工資里面,但是在工資薪目上沒有標明,所以工人不清楚。但是仍然不能排除有一些不規范的企業,對職工的這項合法權利進行克扣。北京明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說,防暑津貼標準原則上應該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發放標準不能低于規定的最低限度,也不能進入最低工資標準。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勞動者首先可以向工地所在縣級以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進行投訴。高溫補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勞動者還可以通過勞動爭議的方式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