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高燒” 高溫天上班你享有哪些福利?
入伏以來,我國迎來今年來最大范圍的高溫天氣,北京、天津、河北、山東等地最高氣溫逼近40℃。炎炎酷暑之下,高溫作業者享有多項權利。法律專家表示,高溫補貼是勞動者的法定權利,應依法得到保障;而對于普通勞動者盼望的降溫費等“高溫福利”,則需要員工和用人單位協商、約定,應通過勞動合同等法律形式確定。
北京開啟“燒烤模式” 職場人士盼“高溫福利”
入伏前一天,北京市氣象臺發布今夏首個高溫橙色預警信號,全市開啟“燒烤模式”,局地氣溫高達40℃。中央氣象臺天氣預報顯示,北京今日氣溫為22℃~36℃,溫度依然居高不下。在這個“人人都是小籠包”的季節,高溫補貼、防暑降溫費再一次成為職場人士熱議的話題。
在一個由人力資源人士組建的QQ交流群里,一位房地產銷售公司的HR表示,自己公司的銷售人員很多要在戶外工作,經常要在外面待一整天,但是公司并沒有高溫補貼的規定。另外一位物流公司的HR介紹了相似的情況,雖然最近高溫持續,但是公司的快遞員依然奔波在外,既沒有因為高溫天氣停止工作,也沒有得到相關的福利和津貼。
一位網絡公司的HR介紹,每年夏季公司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補貼,他認為在北京這個標準有點低。另一位HR則表示羨慕不已,稱120元已是“巨款”,她介紹:“公司一次性發50元外加一箱飲料,這就是高溫天氣的福利,想想心里就‘拔涼拔涼’。”更多的人則表示,公司在高溫天氣準備一些水果、冰淇淋、菊花茶飲料等供員工防暑。
為何有的公司有“高溫福利”,有的公司卻沒有?對于金錢補助,為何有的公司高,有的公司低?河南豫和律師事務所田海康律師表示,在國家法律的統一規定下,符合條件的就可主張享有高溫補貼,勞動者具體拿到多少高溫補貼,要根據當地人社、立法等部門的規定而定。對于防暑降溫費、夏日清涼費等福利,則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由企業和員工協商、約定。
高溫天氣勞動者享有哪些權益?
日前,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衛計委、人社部、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強調要“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天氣下,勞動者享有哪些權利呢?
早在2012年通過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補貼是高溫天氣下勞動者權益的“重頭戲”,據法制晚報報道,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7個省份明確了2015年高溫津貼標準,部分地區的高溫津貼已經進入發放期。高溫津貼天津日補標準最高,每天補助24元;海南時間最長,為每年的4月至10月。
北京市安監局官網顯示,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溫津貼屬于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此外,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范疇。這是一種在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因體內熱平衡或水鹽代謝紊亂而引起的、以中樞神經系統或心血管障礙為主要表現的急性疾病。法律人士表示,高溫天氣下的中暑,如果要享受工傷待遇,需要先認定為工傷。
勞動者主張高溫補貼 需用人單位舉證
高溫補貼作為勞動者的重要權益,如果未得到保障,勞動者應如何維權呢?田海康介紹,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和非法律途徑解決,一方面,勞動者可通過本單位工會組織解決,或者要求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協調;另外,勞動者還可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勞動仲裁,如果無法將解決,則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
就上訴而言,田??当硎?,與一般舉證規定“誰主張誰舉證”不同的是,勞動者主張高溫補貼時,企業有舉證的義務,即用人單位需證明工作環境是否高溫。(劉旭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