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假不敢休監管不給力 落實帶薪休假到底有多難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并出臺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今年上半年,湖南、甘肅蘭州、黑龍江哈爾濱等地也相繼出臺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實施細則。然而近日的人社部調查顯示,目前帶薪休假的落實率僅有50%。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自2008年施行已超過7年時間,落實帶薪休假比較好的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外資企業,而一些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落實起來相對較差。
帶薪休假為哪般
6月,《北京市貫徹落實〈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實施意見》發布,引發廣泛關注。根據意見,2020年,全市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將基本得到落實,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現代旅游休閑體系將基本建成。意見明確,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全年休假時間,切實保障其旅游休閑權利,加強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為職工維護休息權益提供法律援助。
此前,部分地方政府也已公布機關事業單位帶薪休假實施意見或細則,如4月初,哈爾濱發布了《哈爾濱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意見》;5月4日,甘肅蘭州市人社局印發了《關于全面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施辦法》;5月25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
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對刺激消費、促進服務業發展、推動新常態下的經濟轉型都是有好處的。”
說帶薪休假制度將立竿見影地利好旅游業為時尚早,不過緩解黃金周出行人流過于集中帶來的一些社會壓力和安全隱患倒是顯而易見,比如景區、酒店、交通等方面的問題將有很大改善。進一步想,游客的組成方式也會由原來的跟團游、公務游為主逐步過渡到自由行、自助游。接下來伴隨的,就是相應的產品組成方式和企業服務模式的調整。
“對于線上線下旅行社、服務商、旅游業創業群體來說也會帶來很多轉變。帶薪休假真正落實之后,旅游淡旺季不會那么明顯,企業經營更均衡,因此對于全行業而言,長遠看,不僅僅對在線產業有利好,對全行業也會起到良性推動作用”,勁旅網總裁魏長仁說到。
帶薪休假為何難
帶薪休假制度雖然有,但落實起來并不容易,企業的逐利性和職工的弱勢地位,是導致帶薪休假難落實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近些年人力成本不斷上升,用人單位尤其是中小企業希望通過減少員工帶薪休假的時間來降低成本,因而不愿主動落實帶薪休假。另一方面,職工因個人謀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往往也不敢主動維護自己的休假權益。
員工“不敢休”
“領導自己帶頭不請休假呢,我們怎么好意思休?萬一留下不勤奮工作的印象,以后調動、升遷都麻煩。”——銀行張如是說。
“我做銷售,工資大部分都是提成,底薪很低,帶薪休假的‘薪’是指底薪,還不如不休。”——銷售黃吐苦水。
“做咨詢太忙了,手里的事情做不完,休假的話影響整個部門,年假的事我連提都沒提。”——咨詢王很無奈。
“我干了一年多了,沒聽說過帶薪休假。不干活兒誰給你錢?。?rdquo;保安李很驚訝。
“休假得給公司打報告,還不一定批準。就算準假了,老板也可能會在休假期間安排工作。”——傳媒孫很心累。
單位“不讓休”
“作為私營企業來講,人才招聘非常困難,人員的流動性也非常強,以前我們就有些員工以休假為借口,到其他的單位進行應聘,造成了我們人員的流失。”——高管也很委屈。
“作為私營企業來講,每一個員工都有一個自己固定的崗位,而且他自己的崗位也很難被別人所替代,如果他一旦休假的話,那么整個工作鏈條會失衡,必然會給公司帶來一些成本上的壓力。“——大家都不容易。
機關事業單位率先落實帶薪休假,固然可形成一定的帶頭和示范效應。但在機關事業單位加快落實帶薪休假的同時,在企業尤其是民企、中小企業,更要有工會等相關部門的監管來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的執行。
監管不給力
執法監督和處罰力度的不足也是帶薪休假制度落實不了的重要原因。單位違規后受處罰力度小甚至無處罰,如此“零成本”,也使部分用人單位缺少了對法律應有的敬畏,勞動者只好忍氣吞聲,進一步加重了帶薪休假“落實難”。
帶薪休假怎么辦
要讓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不僅僅停留在50%,需要企業認識到就業市場供需關系遲早將發生改變,帶薪休假可以成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
而在勞動者競爭壓力相對較大的狀態下,有不安定感、焦慮實屬正常,不敢休、不愿休和不能休充分折射了這一點。那么個人更要重視自己最基本的休息權利,保證身心的健康運轉。勞動者還應加強維權意識,然而通過法律主張自身權益,前提是社會輿論和法律環境的支持。一方面執法者應加大執法力度,維護法律嚴肅性,另一方面社會輿論也應鼓勵勞動者這樣做。
與此同時,相關部門也應盡快從全國范圍出臺落實帶薪休假的相關細則,并進一步加大勞動監察部門主動監督和追責力度,提高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嚴格追究不執行帶薪休假制度用人單位的違法責任,以不斷提高帶薪休假的落實率。
海外優秀的經驗也很值得我們借鑒,在西歐地區,比如法國、瑞士,國家會在一年當中相對最炎熱的七、八月份,規定全國絕大多數機關單位、企業機構等必須放一個月左右的假。這項規定的可取之處,在于國家強制,不休也要休,必須放下手頭的活休閑放松;不能照搬之處,在于如果我們也統一時間帶薪休假,那和黃金周沒有什么區別。
這就決定了在我國,要想強制個人選擇時段放假,難度更大。加強監管也好,個人維權也罷,想要監管部門真正有動力、個體真正有底氣,就要多替考慮勞動者想想,他們希望什么,顧慮什么,又該如何解決。(文/杜奕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