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15年度社保繳費基數差額下月統一調整
青島2015年度社保繳費基數差額下月統一調整 近日,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社會保險費征繳處李玉龍處長做客網絡在線問政,就“社會保險費征繳”方面的工作與廣大網友進行交流。2015年度的繳費基數已經申報結束,預計5月份公布2014年度的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屆時將統一調整基數差額并進行補繳。
醫保關系轉移,繳費年限累計
有網友詢問,2015年新的社保繳費基數出來了嗎?對此,李玉龍表示,2015年度的繳費基數已經申報結束,但因2014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尚未公布,繼續沿用2013年度的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封頂保底”,預計5月份公布2014年度的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屆時將統一調整基數差額并進行補繳。
還有網友表示,自己在濟南工作過一段時間,現在將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到了青島,但是轉移的只是繳費年限,沒有轉移賬戶余額,“請問我的醫保余額怎么辦?轉移過來的醫療保險年限有什么用?”對此,李玉龍表示,該網友在濟南辦理轉移時,個人醫療賬戶余額可選擇個人直接支取或由濟南社保經辦機構為其轉移到青島,轉移過來的醫療年限將與青島繳納的醫療年限累計計算 ,在到達退休年齡時,女職工累計繳滿20年,男職工累計繳滿25年的,退休后可享受本市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一位昵稱為“阿濤”的網友提出,自己去年去福州南路交通銀行申請的自己投保,一直沒有斷過,但是最近一段時間,因特殊原因已經一連3個月沒有往交通銀行上打錢了,也就是連續斷開3個月了,請問這種情況如果想繼續續交的話怎么辦理。對此,李玉龍表示,根據政策規定和代扣代繳協議約定,連續3個月以上扣費不成功的,視為停保,若繼續參保繳費需要去交通銀行重新簽約。繳費180個月是指累計繳費年限。
投保滿15年可享受養老待遇
網友咨詢,自己在2010年從臨沂一家公司辭職,2013年去辦理過轉移手續,對方出具了一份投保證明,但是因為當時那邊沒銷戶,還不能轉移,“到現在我一直沒過去銷戶,請問現在繼續辦理轉移的話,還需要重新開具一份投保證明嗎,原先的那一份已經過去兩年了,是不是還要去臨沂銷戶才能轉過來?”對此,李玉龍答復,根據國家統一的社保轉移政策規定,這位網友首先應在臨沂辦理停保手續,由臨沂出具《參保憑證》,之后網友本人將《參保憑證》交到青島社保經辦機構,經審核符合轉移接收條件的,由青島社保經辦機構為您辦理轉移接續。
另一位網友提出,靈活就業本身就沒有固定工作,還要自己承擔保險費用,覺得退休年齡應該提前,對此,李玉龍表示,根據國家統一政策規定,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繳費滿15年,可以享受養老待遇。
還有網友提出,現在企業里有一些員工在村中都有村里的保險,都不愿意交社會保險,“請問這方面我們應該參考哪些文件呢?”對此,李玉龍答復說,2011年7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企業與職工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在企業工作后,應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其在農村繳納的農村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應及時辦理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