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社?;鸪雠_舉報社保違法違規獎勵政策
山東社?;鸪雠_舉報社保違法違規獎勵政策 近日從山東省人社廳獲悉,自今年6月1日起,凡是舉報社會保險基金領域違法違規且查證屬實的有功人員,最多可獲1萬元的獎金。
山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出臺的《山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所稱違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定行為的舉報范圍,包括單位或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單位采取涂改、偽造、藏匿、變造原始材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方式,瞞報、少報參保人數和繳費工資基數,少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偽造、變造材料,虛構、隱瞞事實,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個人偽造、變造材料,虛構、隱瞞事實,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個人利用他人身份和社會保險證明違規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個人協同他人、單位或其它機構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弄虛作假辦理勞動能力鑒定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其他違反規定,造成社會保險基金損失的行為。
還包括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將非參保人員的醫藥費用納入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采用串換項目等方式,將非社會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將交通肇事、醫療事故等發生的不符合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違反規定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等不合理增加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分解收費、多計多收醫藥費用,偽造病歷、處方,掛床住院虛計費用等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采用刷卡退付現金等手段,套取社會保險基金的;其他違反規定,造成社會保險基金損失的行為。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未嚴格執行社會保險費征繳有關政策規定,違規降低繳費比例、減免社會保險費,造成社會保險基金流失等行為,也在舉報的范圍。
凡符合受理范圍的舉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對舉報人的獎勵金額按查證屬實的違法違規金額的1%予以獎勵,最多不超過5000元。對舉報案情重大,且一次性追回社會保險基金超過50萬元的,對舉報人按追回基金的1%增發獎金,最多不超過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