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行業老大、老二均遭首罰 稱將落實實名制工作
央行一日開出兩張3萬元的行政處罰單,分別指向第三方支付行業兩位巨頭支付寶、財付通。其中,螞蟻金服旗下的支付寶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而騰訊旗下的財付通是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不過,監管沒有詳細列明兩家公司被罰的具體原因。支付寶和財付通對記者的回復說明中,均提到了用戶實名制的相關工作,并表示已按照要求完成相關落實工作。
支付行業老大、老二均遭首罰
據記者了解,此次是兩家支付巨頭第一次因違反監管規定被處罰。從時間順序上來看,雖然是同一天公布,但對兩者的處罰決定為前后作出。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5月10日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被處以3萬元罰款,作出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4月21日。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昨日發布的處罰書顯示,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同樣被罰3萬元,但處罰決定作出時間為5月3日。
相對于財付通的處罰信息,支付寶被罰的原因更加模糊。不過,記者昨日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支付寶被罰也是出于同樣的原因。
易觀近日發布的《中國第三方支付移動支付市場季度監測報告2016年第4季度》數據顯示,支付寶和財付通分別占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交易份額的前兩位。其中,支付寶的市場份額為54.1%,財付通為37.02%。
財付通、支付寶回應均指向實名制
兩家巨頭同日被罰具體因何原因?在昨日記者得到的回應中,支付寶和財付通均未直接指明被罰的原因,但均提及用戶實名制的問題。
支付寶昨日回應記者稱,為貫徹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支付寶在去年年初就啟動了相關的系統升級和改造工作,并通過各種方式讓廣大用戶理解、認可賬戶實名制給大家帶來的幫助和價值,完成相關的認證工作。“目前,支付寶已按照要求完成相關落實工作,之后將更加嚴格執行規定要求。”支付寶方面表示。
而財付通表示,已就相關情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要求進行了落實。自《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發布后,財付通全面啟動了落實支付賬戶實名制的相關工作。“我們一直在通過產品引導、用戶教育等多種形式,爭取妥善、到位地推進實名制的落地工作。”
2015年底,為規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防范支付風險,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強調支付賬戶實名制度,并對個人支付賬戶進行了三類劃分。
有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從處罰來看應該是一些小問題。“很可能是信息保護、客戶數據信息使用這塊的問題,因為它們旗下都有征信試點的機構,數據這方面的監管框架不是很清晰,而現在的監管框架下不是很嚴重。”
■ 延伸
第三方支付亂象:收單出亂象,備付金遭挪用
亂象1
“二清”曾是“亂象大戶”
有分析稱,自第三方支付機構爆發重大風險事件以來,監管機構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處罰的頻率和力度明顯增加。而在支付行業所開出的罰單中,“二清”亂象曾一度引起市場關注。
2016年7月,央行官網發布消息稱,第三方支付公司通聯支付和銀聯商務存在嚴重違規現象,兩者分別被罰款1110萬元和2653.7萬元。經央行核查,上述兩家公司存在未落實商戶實名制、變造銀行卡交易信息、為無證機構提供交易接口、外包服務管理不規范等嚴重違規現象。而為無證機構提供交易接口和外包服務管理不規范,主要表現的就是“二清”。
一位不愿具名的支付業資深從業人士稱,由于二清機構可帶來巨大的交易流量,第三方支付企業和銀行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在沒有出現重大違規事件或資金風險的情況下,往往會對二清機構的行為采取允許或容忍的態度。
去年7月,時任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薛洪言撰文稱,通過二清,支付機構可以快速做大特約商戶規模,是占領市場份額的有力武器。但從近些年的案例看,其負面影響已經遠遠超出了正面意義,二清業務模式的主要危害有兩點:一是危及商戶資金安全,一旦二清機構(或三清、四清)出現資金周轉困難、債務糾紛、甚至卷款跑路等,商戶資金很難保障。二是若外包管理不到位,很容易違反反洗錢規定,踩到洗錢的紅線。
昨日,薛洪言告訴記者,收單領域隱性的競爭比較激烈,但現在行業競爭格局基本上定下來了,競爭改變的難度很大。
亂象2
客戶的備付金曾被挪用炒房炒股
在第三方支付中有一個特別的現象,在買方確認收貨前,所支付的貨款一直躺在支付公司的賬上,就是常說的“客戶備付金”。
這筆原屬于客戶、未來屬于商品或服務方的資金,卻由于支付交易存在時間差,產生了巨大的資金沉淀。對此,已有不少機構禁不住誘惑,將其挪作他用。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在今年兩會期間曾明言,“有些(非銀行支付)機構把客戶的備付金拿來炒房、炒股票,甚至用于個人賭博,最后導致損失。”
實際情況來看,往往一個機構出問題可能牽扯到多個地區,消費者的人數可能數以萬計。已經被吊銷支付牌照的上海暢購、廣東益民、浙江易士這三家支付機構就是其中的代表。
據知情人士透露,益民公司在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后,借用多用途預付卡的名義,推出“加油金”業務,產品累計銷售達22.2億元,但銷售資金卻未存入客戶備付金——此事隨著益民董事長陳澤良的突然去世、業務停止而浮出水面——去年,益民公司“加油金”案司法判決生效,有關人士非法集資罪名成立。
此外,去年以來,央行高層也多次在公開場合強調部分支付機構“吃利息”的不合理現象。
“去年、前年有備付金被挪用的各種問題,現在一方面央行開始實施備用金集中存管,另外在整個金融嚴管高壓的態勢下,沒有公司會敢碰。”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對新京報記者指出。
■ 背景
今年央行已對10支付機構開罰單
2011年-2015年,央行分8批共發放了270家支付牌照,既有全牌照(預付卡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互聯網支付等)的大型支付機構,也有單一地區單牌照的小型機構。
然而,隨著風險事件的頻發,以及行業“二八”特質的逐漸顯現——支付寶、財付通等逐漸成為行業大佬,不少機構注銷或被不予續展。根據支付清算協會的數據,支付牌照將縮至255家。
有支付行業人士對記者指出,同前幾年相比,央行明顯加強了對支付機構的懲治力度。據新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17年1月以來,除了支付寶和財付通之外,央行已經對至少8家支付機構開出罰單,其中還包括“銀聯商務”這樣的業內巨頭。
在備付金上,國務院在去年開展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行動,提出中國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防止支付機構以“吃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今年,央行方面開始落實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
“有的可能是為不法分子洗錢提供了通道,增加了風險傳染的隱患。”針對此前有哪些亂象,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副秘書長亢林表示。
央行支付司有關負責人此前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稱,原則上,在一段時間內將不再發放新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