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營銷員有望成為正式工 部分公司試點員工制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近日在保險中介監管專題座談會上談及了這一看法。陳文輝表示,鼓勵公司有選擇地確定勞動關系,或采取多種靈活勞動用工方式,提高營銷員收入和福利保障。研究借鑒臺灣的教訓和經驗,在當前舊體制很難大動的現實情況下,鼓勵壽險公司嘗試“雙合約制”,即保險公司與營銷員在原有代理關系基礎上,再簽訂一份最基本的勞動用工合同。
據了解,自上世紀90年代初引入保險營銷員制度以來,營銷員一直與公司簽的是代理合同,他們獲得的報酬以簽單保費為衡量標尺,并沒有社會最基本的保障。正因如此,保險營銷員過度追求保費收入現象很難遏制,有時鋌而走險誤導銷售,且由于沒有最基本保障、入職門檻較低,人員大進大出較為普遍。陳文輝認為,目前營銷隊伍管理粗放、大進大出、素質不高、關系不順。
“盡管目前營銷員隊伍超過300萬人,但由于沒有基本保障,很多人在賣保險的同時還在從事別的職業,這樣管理起來很困難。”一位保險公司高級主管如是解釋,一方面影響社會對保險業的看法,另一方面也會降低對客戶的服務質量。
顯然,一旦有了合同約定,就意味著營銷員將有最基本的社會保障。保險專家分析,相對而言,提高保險營銷員的基本保障,這對社會精英將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有利于提高營銷隊伍素質,有利于完善營銷環境、減少誤導行為。但不可否認的是,300萬營銷員如果轉為正式員工,而絕大部分又沒有績效,對于營銷隊伍龐大或缺乏盈利能力的保險公司而言將是極大的壓力。
記者了解到,目前恒安標準人壽等少數小保險公司試點采取員工制,大童、華康等大的專業保險中介也采取“雙重”制度,與大部分營銷員簽訂代理合同,與小部分簽訂勞動合同。一位保險公司人士介紹,試點的公司主要對績優的營銷員進行合同制管理,有的是對銀保渠道人員采取這一方式。陳文輝表示,這種過渡性安排有利于緩解“效率”與“公平”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