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美的流程,讓你辭退員工步步為營
案例(1)
某公司銷售部經理肖經理,某日開車進入廠區,長驅直入。據銷售總監的說法,幾乎以每小時100公里的速度在廠區內馳騁。廠區是員工經常出沒的地方,有嚴重的安全隱患,公司也因此規定只要開車速度超過40公里,就視為嚴重違紀,公司有權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肖經理一直有驕人的業績,一直沒有把上級銷售總監放在眼里。銷售總監本來就對肖經理看不順眼,心理一直很窩火,苦于找不到什么把柄只能先忍讓。但現在他目睹了肖經理開車超速,這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于是請示過老總之后提請到人事部,要求立即辭退。
人事部很猶豫,要求總監再思考可能因為證據還不充分面臨非法解除的法律風險以及其他風險。但總監實在沒有耐心等待了,且怕夜長夢多,更因為有老板撐腰,于是自己擅自做主,找肖經理單方宣布了公司的解除合同的決定。
沒想到肖經理果然直接告到當地勞動仲裁庭,要求仲裁。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能超速的證據,銷售總監自信滿滿,親自出庭,但仲裁庭認為僅憑總監的一面之言,這樣的證據不足,于是支持了肖經理的訴求:即公司雙倍支付非法解除的賠償。公司無奈,只能接受敗訴的事實并支付了雙倍賠償。肖經理不僅得到了雙倍賠償,走了不到半個月,帶了幾個關鍵客戶以及幾個銷售骨干,到競爭對手那里去了,公司的銷售業績立即出現斷崖式下跌。。。。。。。
案例(2)
某生產部經理,找人事部想開除一個叫張山的員工,理由是該員工不聽話,處處據理力爭和頂嘴,這讓生產經理極其不爽。
但人事部經理告知,不能隨便辭退員工,并列舉了一些可以辭退員工例子。比如,要么有嚴重違紀的事實,要么有不勝任工作的表現和記錄且經過調整崗位,仍然不勝任的,則可以辭退。
生產經理銘記在心。于是找自己的主管研討辦法,最終出臺了一個生產部內部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一旦開會遲到一次,就算不能勝任工作。生產經理某日上午組織緊急會議,張山果然遲到。于是生產找其談話,并調整了工作。半個月后,生產經理又開會,這次張山又遲到了!生產經理心想這正中下懷,于是很自信宣布解除張山的勞動合同。
張山愕然,告到仲裁庭。仲裁庭看了生產經理定的內部管理制度,問:
(1)該制度是否找大伙討論了?
(2)該制度是否通過了工會的討論?
(3)張山是否知曉該制度?有何證據?
(4)該制度是否進行了公示?
(5)是否有張山遲到的證據?
(6)宣布單方解除前是否有征求工會意見……
一連串的問題,讓生產經理啞口無言。仲裁庭判決公司敗訴,恢復張山的原職位!張山大搖大擺回來上班,與生產部經理的斗爭繼續……
直線經理常有的認識誤區:
- 親自目睹的證據,肯定有效,不容置疑。
- 員工辭職須經單位批準,不批準就不能辭職
- 員工違約,單位可以通過扣留檔案、留置工資、獎金或不辦退工等手段來制裁員工。
- 用末尾淘汰辦法考核員工,就可以理直氣壯淘汰員工了
- 在試用期就可以隨意解除合同
- 只要嚴重違紀,就可以解除合同
- 想要某個員工離職,就可以依靠N+1賠償讓員工離職
- 自認為是總監了權力很大,就可以想讓誰走誰就得走
- 只要公司給員工足夠賠償,就可以解除合同或辭退員工
- 人事部怕事怕麻煩,因此羅列一串的解除合同風險來嚇唬人
- 經理可以先斬后奏宣布解除合同,至于如何讓這種解除合法,那是人事部的事
- 直線經理認為自己已經為部門員工定義了一系列處罰制度,就可以用此制度去處理違紀的員工。
直線經理常有的行為表現:
- 經理想要員工趕緊離開公司,隨意對員工的要求進行承若
- 員工入職時,經理對員工不聞不問,試用期結束,經理匆忙決定要辭退員工。人事部要證據,直線經理愕然,難道試用期不能隨時讓員工走人嗎?要證據額?那人事部去找證據吧,反正我不要這個人了。
- 直線經理親眼目睹員工違反了紀律,于是自認為證據確鑿,立即宣布辭退員工,不容質疑地要求人事部立即辦理辭退手續。
- 直線經理與員工因為一些小事,一怒之下為了在員工面前證明自己的權力和威信,在沒有任何領導或人事部的批準下,宣布辭退該員工。
- 直線經理為了不做惡人或回避沖突,私下告訴員工,辭退你是人事部的決定。或者怕員工有情緒,就說公司有什么什么賠償,有各種保險。
- 經理設定和績效考核目標和考核標準,平時工作也給員工安排了很多輔導,費盡心機和心血,想幫助員工達到目標,員工素質太差,實在難以達到目標,但是經理平時的工作沒有留下任何證據,最后就是光有一種強烈的憤怒,卻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經過培訓仍然不勝任工作,因此也很難解除勞動合同
- 經理知道需要考核等級,經理隨便給員工設定考核目標和考核等級,自己和同事簽名,來證明員工業績不好,這樣的簽名沒有員工的認可,而不足于讓員工離職。
- 直線經理自己想讓員工走人,在沒有咨詢人事部的情況下,私自做主,找員工直白的談了要對方走的想法??蓪Ψ骄褪琴囍蛔?,從此異常敏感,很多該簽的文件不簽。
- 經理認為辭退員工就是HR的工作,沒有自己的事,不愿意參與任何討論或行動,不愿意介入任何面談或可能的沖突行動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