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到更要做得到
言必行,行必果
有一家民營企業,在每月15日準時核發上月工資,而且在制度上明文規定,凡核發工資日遇上周六或周日的,則采取只會提前、不會推后原則。不但得到老員工常掛在嘴邊的稱贊,而且令新員工感到踏實。準時核發工資,其實不值一提;但十年如一日做到了,這就是口碑和誠信。
筆者在該企業訪談中,感受到該企業老板的人格魅力和價值取向;實在是難能可貴,更折射出當前許多企業行為不規范,揭示出一個價值觀的問題;許多企業在薪酬制度中都會明文規定每月什么日子發工資,但執行起來卻是“有拖無欠”,試問,這邊要求員工如何落實責任,那邊卻在自打嘴吧。這樣言而無信,如何讓員工知行合一呢?
該企業在05年開始,每年春節前除了幫助員工提前訂車票外,還組織分類按車次安排租用公共汽車批量地送員工到火車站。更為難得的是,許多企業依照制度甚至超越制度,年終獎勵和加薪工資都會或多或少地留在春節后支付,原因何在?擔心員工不回來,這樣的行政手段看上去好像實用,因為春節后上班,人事部統計,財務部核算,即時顯示出少付多少。金錢是節省了,但能捆住員工的心嗎?俗語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要走的,如何也留不住,況且這樣的手段,究竟說明誰是小人,誰是君子呢?
有的企業實行績效考核獎,每月或季度對現70%,留30%在春節前核發,事實上也是壓著金錢,擔心員工全部拿了便走人。但個別人員由于種種原因中途離開,自然要求取回每月扣下部分。鬧到人事部、財務部,不但干擾到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傳播開出影響人心不穩,這又何必呢?既然是員工實實在在的所得,又何需采取一分為二甚至巧立名目扣住呢?
這家企業認為,該給的都會給,不拖欠什么,將心比心才是企業人的“氣度”。更實行一年一度的“清薪行動”。生產車間是實施計件工資制,老板情愿讓財務人員加班加點,爭取最大程度給員工計發工資,一般的制造型企業都會壓上半個月薪金是常有的事,但他們都計算到放假前三天,與計時員工同步。這樣員工覺得,只要你完成本崗位工序的作業量和達到要求的質量,自然以行動加速,盡快送到下工序。干勁有了,狀態有了,還愁什么呢?
老板意味深長地說:“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讓員工感受制度不是企業的枷鎖,而是自覺自動的行為。要是發了工資,怕他們不回來,企業受損;實在是小人之見,試想若真的不回來,就算扣著金錢也不會回來,就算回來也不會安心工作,干脆實行輕裝上陣吧。人往高處走,就由他們選擇。”
這樣坦然的企業主,贏得絕大多數員工的認同,并成為在同行業中跑出“馬位”的佼佼者。
言必行,行必果。是執行制度化建設所必須的。說得到更要做得到,才能贏得員工的充分認同。
不應只顧眼前得失
過程掌握在乎積極的方面,許多方法不是想不到而是被舊的觀念和惰性思維所約束著,還有看別的企業怎能樣,自己才怎樣。
當今企業,尤其是管理者不領先別人,快人一步,到頭來被動還是自己。正如珠三角一份薪酬調查資源顯示,對實行薪酬領先策略不到20%,實行跟隨策略的占40%左右,其它便是滯后的策略。固然,薪酬要考慮與企業工資成本的關系,但當找不到適合的人才和技能的員工時,又死死不肯調節工資水平,其過程崗位的空缺、設備利用率不足,更是得不償失。這兩年的“招聘難、員工荒”不正是說明了問題嗎?
比如,某模具廠,自從一位干了近十年的模具師傅被別的廠高薪挖走之后,一年多時間招不到適合的人,原來離開的師傅月薪是5000元,老板還想用這樣的價格招人,可惜要是不符合要求,就是薪酬要到8000以上,最后只能通過朋友介紹,但卻是按時薪計算的,加起來遠超出要招人的成本,試想一下,被另一家廠挖走的人通常會比原薪酬高出50%左右,若然自身能及早與行業與本地區看齊,做到有備無患,如何也不會這樣被動呢?有時候講心還得講金,兩者結合才能立竿見影的。
筆者在用人策略上歸納9個字:爭得來、留得住、用得好。當前與時并進的還有一段話:“才財相聚,以財取才,以才聚財,才財共享。”
「本文提示」
不應只顧眼前得失,說得到更要做得到,讓員工感受到實實在在的東西,然后,從過程操作的熟練程度、從質量工藝把關、從降低損耗上入手、從供應到生產環節上下功夫,從研發與技術上創新,這才是做穩、做強和做大企業的出路。